《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2024年3月5日,冀州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干警李树奎到冀州第一小学进行法制宣讲。
城关法庭干警李树奎通过图文解说、视频演示等方式,向学生们深入浅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青少年需要学习和遵守的事项,让大家认识到爱国不仅是一个优良品德,更是一项公民义务,引导学生从小树立爱国意识,使其成为行动自觉。
城关法庭干警李树奎讲革命英烈感人的事迹和故事,激发学生们的爱国之情和强国之志,增强学生们对家国情怀的认同和共鸣。
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冀州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宣传力度,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入脑入心、见知见行,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浓厚氛围,以司法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