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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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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04 15:42:19 打印 字号: | |

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10

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2

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3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4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六、部门主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及绩效目标

七、部门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及绩效目标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43

九、国有资产信息 44

十、名词解释 44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5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预算年度:2024

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

支出

 

预算数

 

预算数

栏次

1

2

3

4

1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728.1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4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2360.84

5

五、单位资金


五、教育支出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2.27

9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0



十、卫生健康支出

47.97

11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12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13



十三、农林水支出


14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15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6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



十七、金融支出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9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02.50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3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4



二十四、预备费


25



二十五、其他支出


26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27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28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29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30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31



三十一、人行科目


32

本年收入合计

2728.11

本年支出合计

2823.58

33

上年结转结余

95.47

年终结转结余


34

收入总计

2823.58

支出总计

2823.58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预算年度:2024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财政拨款 收入

财政专户 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合计

2823.58

2728.11

2728.11







95.47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360.84

2265.37

2265.37







95.47

3

20405

法院

2360.84

2265.37

2265.37







95.47

4

2040501

行政运行

1360.37

1360.37

1360.37








5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0.00

150.00

150.00








6

2040504

案件审判

755.79

666.00

666.00







89.79

7

2040506

“两庭”建设

89.68

89.00

89.00







0.68

8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5.00









5.00

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2.27

312.27

312.27








1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12.27

312.27

312.27








11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45.57

145.57

145.57








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6.70

166.70

166.70








1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7.97

47.97

47.97








1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7.97

47.97

47.97








1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7.97

47.97

47.97








1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2.50

102.50

102.50








1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2.50

102.50

102.50








1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2.50

102.50

102.50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预算年度:2024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经营支出

上解上级     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8

1


合计

2823.58

1823.11

1000.47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360.84

1360.37

1000.47




3

20405

法院

2360.84

1360.37

1000.47




4

2040501

行政运行

1360.37

1360.37





5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0.00


150.00




6

2040504

案件审判

755.79


755.79




7

2040506

“两庭”建设

89.68


89.68




8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5.00


5.00




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2.27

312.27





1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12.27

312.27





11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45.57

145.57





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6.70

166.70





1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7.97

47.97





1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7.97

47.97





1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7.97

47.97





1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2.50

102.50





1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2.50

102.50





1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2.50

102.50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预算年度:2024

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

支出

 

金额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    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5

6

7

1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28.1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2360.84

2360.84



5



五、教育支出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2.27

312.27



9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0



十、卫生健康支出

47.97

47.97



11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12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13



十三、农林水支出





14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15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6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



十七、金融支出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9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02.50

102.50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3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4



二十四、预备费





25



二十五、其他支出





26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27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28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29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30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31



三十一、人行科目





32

本年收入合计

2728.11

本年支出合计

2823.58

2823.58



3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95.47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5.47






3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37

收入总计

2823.58

支出总计

2823.58

2823.58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预算年度:2024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1


合计

2823.58

1823.11

1000.47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360.84

1360.37

1000.47

3

20405

法院

2360.84

1360.37

1000.47

4

2040501

行政运行

1360.37

1360.37


5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0.00


150.00

6

2040504

案件审判

755.79


755.79

7

2040506

“两庭”建设

89.68


89.68

8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5.00


5.00

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2.27

312.27


1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12.27

312.27


11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45.57

145.57


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6.70

166.70


1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7.97

47.97


1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7.97

47.97


1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7.97

47.97


1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2.50

102.50


1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2.50

102.50


1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2.50

102.50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预算年度:2024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4

5

1


合计

1823.11

1687.52

135.59

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546.66

1546.66


3

30101

基本工资

480.45

480.45


4

30102

津贴补贴

295.63

295.63


5

30103

奖金

450.12

450.12


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66.70

166.70


7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7.97

47.97


8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29

3.29


9

30113

住房公积金

102.50

102.50


1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5.59


135.59

11

30201

办公费

4.60


4.60

12

30205

水费

3.00


3.00

13

30206

电费

12.00


12.00

14

30207

邮电费

8.19


8.19

15

30208

取暖费

14.83


14.83

16

30209

物业管理费

6.00


6.00

17

30213

维修(护)费

2.00


2.00

18

30228

工会经费

7.89


7.89

19

30229

福利费

10.83


10.83

2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


6.00

21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5.49


55.49

2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76


4.76

2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0.86

140.86


24

30301

离休费

12.14

12.14


25

30302

退休费

128.67

128.67


26

30309

奖励金

0.05

0.05



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预算年度:2024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注: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空表列示。


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预算年度:2024

单位:万元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空表列示。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预算年度:2024

单位:万元

序号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5

1

合计

13.00

13.00



2

“三公”经费小计

13.00

13.00



3

一、因公出国(境)费





4

          其他因公出国(境)费





5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13.00

13.00



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00

13.00



8

三、公务接待费





第一部分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冀州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四)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五)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六)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七)负责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管理有关经费及物资装备。

(九)负责司法技术鉴定、通讯、计算机等技术管理工作。

(十)负责审判工作中的法制宣传,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一)完成其他应由冀州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

副处(县)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4年预算收入282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8.11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5.47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4年支出预算282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1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87.52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35.59万元;项目支出1000.47万元,主要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53万元,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83万元,2024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改造码头李标准化人民法庭)89万元,机关运行及后勤保障经费150万元,劳务派遣人员经费214万元,书记员人员经费216万元,上年专项结转项目资金95.47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4年预算收支安排2823.5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7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3.91万元,主要为增加预留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580.47万元,主要为2024年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及机关运行及后勤保障经费项目及上年专项结转项目体现在年初预算中。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35.5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修(护)费、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工会费、福利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4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较上年增加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由于下达时间较晚,其包含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未体现2023年年初预算中(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由于下达时间较晚,其包含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未体现2023年年初预算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24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在新的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基层基础、党建队建等各项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富美冀州、生态湖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分项绩效目标

1妥善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促进法律文书的执行,做好审判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依法审理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积极推进执行本院已经发生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提高结案质量,提高结案率;规范保障促进审判管理工作,完善审判质效评价体系,促进审判质效,降低发回率、改判率,提高调解率、撤诉率,提高诉前调解分流率,降低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降低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提高执行完毕率,实现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降低审限变更率,缩短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上诉案件移送周期,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案件比,提升司法公信力。

绩效指标: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合理区间35%-48%、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合理区间1.69%-4.46%、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合理区间0.114%-0.227%、执行完毕率合理区间33.4%-45.27%、审限内结案率合理区间86.01%-95.08%、审限变更率合理区间8.53%-21.04%、平均结案时间合理区间44.93-74.96天、上诉案件移送周期合理区间47.37-81.33天、一审服判息诉率合理区间87.27%-91.51%、案件比合理区间1:1.55-1:1.41

2完成涉法涉诉类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绩效目标:

1完成涉法涉诉类上访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做好两会、重大工作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接待分流越级上访人员、协助处理到上级法院的集体访和闹访人员的稳控遣访工作,保障信访工作正常进行,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信访受理满意度,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稳控工作。

2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切实保护民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以人为本,享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化解人民的矛盾。

3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审查处理告诉申诉案件,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绩效指标:降低信访案件数,案访比合理区间范围为1:0.0084-1:0.0041

3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绩效目标:

1综合业务管理:加强我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我院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及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信息公开;总结上级法院及其他兄弟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经验,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对外宣传以及舆论引导,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2综合事务管理:领导基层人民法庭的监察工作,管理基层法庭司法行政工作,承办其他应由我院负责的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绩效指标: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100%,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法院队伍。

2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妥善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涉民生领域案件,抓好破产、涉众等典型商事案件审理,妥善处理行政纠纷,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3践行司法为民,主动回应群众需求。筹建新的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努力提高调解率。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诉求。优化一乡一庭职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4深化司法改革,保障公正高效司法。强力推行小额诉讼程序,着手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审执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推进智慧法院和大数据运用能力。

5强化预算管理,狠抓任务落实。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硬性约束,及时启动项目和支付资金,加快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支出思路,合理改进支出方式,确保按照时间点完成支出任务。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执行进度。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明确业务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充分调动各科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科室负责制定分管项目和内容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动态收集评估数据信息,开展预算评价,落实整改措施等。按照领导小组指示,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分管项目及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实现定项目就要抓绩效、分资金就要管绩效,确保财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

6健全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政策和项目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方位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要最大程度信息公开,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预算绩效工作的有效推进,做到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六、部门主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及绩效目标

无。


七、部门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及绩效目标


1、2023年第二批法院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3P00713210239H

项目名称

2023年第二批法院建设补助资金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5.0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其他资金


本项目主要用于补充办案活动经费。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50%

100%

100%

100%

绩效目标

1.补充办案活动经费,保证办案活动正常进行。

2.提高审判质效,保证审限内正常结案,年底各项审判质效指标达到参考值,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结案数

总结案数与法官人数的比率

≥145.6件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数量指标

平均审理时长

案件审理天数除以结案数

≤65天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结案率

结案数占收案数的比率

≥9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不上诉案件数占总结案数的比率

≥9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时效指标

上诉案件移送周期

二审立案日期-一审结案日期-15-7

≤56天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审限内结案数占总结案数的比率

10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成本指标

预算执行率

支出总金额占预算金额的比率

≥9.18万

绩效自评评价文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发回率

发回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率

≤0.7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社会效益指标

改判率

被二审改判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率

≤1.4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社会效益指标

调解率

调解案件数占结案数的比率

≥35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社会效益指标

撤诉率

撤诉案件数占结案数的比率

≥25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各业务庭室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

≥95百分比

各庭室满意度调查问卷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2、2023年第二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3P00713210266A

项目名称

2023年第二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资金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1.30

其中:财政资金

1.30

其他资金


本项目用于补充我单位的办案业务经费。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100%

100%

100%

100%

绩效目标

1.补充办案经费,保证办案活动的正常进行,达到各庭室的满意。      

2.提高审判质效,保证审限内正常结案,年底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平均审理天数少于65天,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结案数

总结案数与法官人数的比率

≥145.6件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数量指标

平均审理时长

案件审理天数除以结案数

≤65天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结案率

结案数占收案数的比率

≥9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不上诉案件数占总结案数的比率

≥9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时效指标

上诉案件移送周期

二审立案日期-一审结案日期-15-7

≤56天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审限内结案数占总结案数的比率

10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成本指标

预算执行率

支出总金额占预算金额的比率

≥9.18万

绩效自评评价文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发回率

发回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率

≤0.7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社会效益指标

改判率

被二审改判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率

≤1.4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社会效益指标

调解率

调解案件数占结案数的比率

≥35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社会效益指标

撤诉率

撤诉案件数占结案数的比率

≥25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各业务庭室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

≥95百分比

各庭室满意度调查问卷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3、2023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3P00713210181N

项目名称

2023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0.68

其中:财政资金

0.68

其他资金


本项目主要用于审判法庭维修、人民法庭(周村、城关)维修、高速彩色打印机购置。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50%

100%

100%

100%

绩效目标

1.已完成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周村、城关)的维修,已完成高速彩色打印装订一体机的购置,尾款计划修改资金用途用于单位专项开支。

2.提高审判质效,保证审限内正常结案,年底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平均审理天数少于65天,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结案数

总结案数与法官人数的比率

≥145.6件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结案率

结案数占收案数的比率

≥9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调解率

调解案件数占结案数的比率

≥35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发回率

发回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率

≤0.7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改判率

被二审改判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率

≤1.4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审限内结案数占总结案数的比率

10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成本指标

打印机购置单价

打印机购置单价

≤60万

发票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不上诉案件数占总结案数的比率

≥9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各业务庭室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

≥95百分比

各庭室满意度调查问卷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4、2023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3P00713210179P

项目名称

2023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43.14

其中:财政资金

43.14

其他资金


本项目主要用于补充办案活动经费及业务装备购置经费。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50%

75%

100%

100%

绩效目标

1.补充办案活动的各项开支,保证办案活动的正常进行,达到各庭室的满意。

2.提高审判质效,保证审限内正常结案,年底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平均审理天数少于65天,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结案数

总结案数与法官人数的比率

≥145.6件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结案率

结案数占收案数的比率

≥9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调解率

调解案件数占结案数的比率

≥35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发回率

发回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率

≤0.7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改判率

被二审改判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率

≤1.4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审限内结案数占总结案数的比率

10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成本指标

三级等保设备升级成本

三级等保设备升级成本

≤50万

报价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不上诉案件数占总结案数的比率

≥9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各业务庭室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

≥95百分比

各庭室满意度调查问卷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5、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3P007132101803

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45.35

其中:财政资金

45.35

其他资金


本项目主要用于补充办案活动经费及业务装备购置经费。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50%

75%

100%

100%

绩效目标

1.补充办案活动及日常办公活动的各项开支,保证办案活动及日常办公活动正常进行,达到各庭室的满意。

2.提高审判质效,保证审限内正常结案,年底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平均审理天数少于65天,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结案数

总结案数与法官人数的比率

≥145.6件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结案率

结案数占收案数的比率

≥9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调解率

调解案件数占结案数的比率

≥35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发回率

发回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率

≤0.7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质量指标

改判率

被二审改判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率

≤1.4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审限内结案数占总结案数的比率

≥10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成本指标

三级等保设备升级成本

三级等保设备升级成本

≤50万

报价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不上诉案件数占总结案数的比率

≥90百分比

审判质效评价办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各业务庭室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

≥95百分比

各庭室满意度调查问卷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6、改造码头李标准化人民法庭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4P00713210369W

项目名称

改造码头李标准化人民法庭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89.00

其中:财政资金

89.00

其他资金


码头李人民法庭标准化维修改造。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25%

50%

75%

100%

绩效目标

1.完成码头李人民法庭标准化维修改造。

2.提高审判质效,保证各项审判质效指标都在合理区间范围内,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码头李法庭维修改造数量

完成码头李法庭维修改造数量

1个

码头李法庭维修改造测算单。

质量指标

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

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数/(诉前调解成功数+一审民事新收案件数)

合理区间35%-4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一审裁判被二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一审判决结案数+可上诉裁定结案数+法赔案件决定结案数)

合理区间1.69%-4.46%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生效裁判被再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生效案件数

合理区间0.114%-0.2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执行完毕率

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33.4%-45.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实际审执天数在法定审执期限内的结案数/有法定审执期限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86.01%-95.0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平均结案时间

实际审执总天数/结案数

合理区间44.93-74.96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上诉案件移送周期

上诉案件移送总天数/上诉案件数

合理区间47.37-81.33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成本指标

改造码头李人民法庭成本

改造码头李人民法庭成本

≤89万元

码头李法庭维修改造测算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1-(二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生效被申诉再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结案数

合理区间87.27%-91.5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比

初审案件数/延伸执行案件数(包括初审)

合理区间1:1.55-1:1.4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7、机关运行及后勤保障经费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4P00713210374N

项目名称

机关运行及后勤保障经费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150.00

其中:财政资金

150.00

其他资金


完成各项日常办公费用的支出,保证办案活动及日常办公活动正常进行。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25%

50%

75%

100%

绩效目标

1.完成各项日常办公费用的支出,保证办案活动及日常办公活动正常进行。

2.提高审判质效,保证各项审判质效指标都在合理区间范围内,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装备数量

购买装备数量

5批

购买装备计划单

质量指标

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

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数/(诉前调解成功数+一审民事新收案件数)

合理区间35%-4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一审裁判被二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一审判决结案数+可上诉裁定结案数+法赔案件决定结案数)

合理区间1.69%-4.46%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生效裁判被再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生效案件数

合理区间0.114%-0.2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执行完毕率

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33.4%-45.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实际审执天数在法定审执期限内的结案数/有法定审执期限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86.01%-95.0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平均结案时间

实际审执总天数/结案数

合理区间44.93-74.96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上诉案件移送周期

上诉案件移送总天数/上诉案件数

合理区间47.37-81.33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成本指标

购买装备成本

购买各项装备成本

购买各项装备成本不能超过预算成本

各项装备询价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1-(二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生效被申诉再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结案数

合理区间87.27%-91.5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比

初审案件数/延伸执行案件数(包括初审)

合理区间1:1.55-1:1.4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8、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4P007132103733

项目名称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214.00

其中:财政资金

214.00

其他资金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25%

50%

75%

100%

绩效目标

1.完成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

2.为我院审判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完善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达到人民群众的满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劳务派遣人员人数

劳务派遣人员人数

≤72人

2019年3月28日冀州区区领导审批的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工作方案,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2名。

质量指标

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

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数/(诉前调解成功数+一审民事新收案件数)

合理区间35%-4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一审裁判被二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一审判决结案数+可上诉裁定结案数+法赔案件决定结案数)

合理区间1.69%-4.46%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生效裁判被再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生效案件数

合理区间0.114%-0.2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执行完毕率

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33.4%-45.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实际审执天数在法定审执期限内的结案数/有法定审执期限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86.01%-95.0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平均结案时间

实际审执总天数/结案数

合理区间44.93-74.96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上诉案件移送周期

上诉案件移送总天数/上诉案件数

合理区间47.37-81.33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成本指标

劳务派遣人员预算

劳务派遣人员总预算支出

≤214 万

 根据2023年年底工资计算得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1-(二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生效被申诉再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结案数

合理区间87.27%-91.5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比

初审案件数/延伸执行案件数(包括初审)

合理区间1:1.55-1:1.4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9、书记员人员经费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4P00713210372F

项目名称

书记员人员经费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216.00

其中:财政资金

216.00

其他资金


书记员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25%

50%

75%

100%

绩效目标

1.完成书记员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

2.为我院审判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完善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达到人民群众的满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书记员人数

书记员人数

32人

冀高法(2019)77号文件

质量指标

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

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数/(诉前调解成功数+一审民事新收案件数)

合理区间35%-4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一审裁判被二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一审判决结案数+可上诉裁定结案数+法赔案件决定结案数)

合理区间1.69%-4.46%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生效裁判被再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生效案件数

合理区间0.114%-0.2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执行完毕率

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33.4%-45.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实际审执天数在法定审执期限内的结案数/有法定审执期限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86.01%-95.0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平均结案时间

实际审执总天数/结案数

合理区间44.93-74.96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上诉案件移送周期

上诉案件移送总天数/上诉案件数

合理区间47.37-81.33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成本指标

书记员人员预算

书记员人员总预算支出

≤216 万

 根据2023年年底工资计算得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1-(二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生效被申诉再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结案数

合理区间87.27%-91.5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比

初审案件数/延伸执行案件数(包括初审)

合理区间1:1.55-1:1.4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10、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4P007132103708

项目名称

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83.00

其中:财政资金

83.00

其他资金


补充办案活动及日常办公活动的各项开支,保证办案活动及日常办公活动正常进行。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25%

50%

75%

100%

绩效目标

1.补充办案活动及日常办公活动的各项开支,保证办案活动及日常办公活动正常进行。

2.提高审判质效,保证各项审判质效指标都在合理区间范围内,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各项装备数量

购买各项装备数量

5套或台

采购装备计划单

质量指标

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

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数/(诉前调解成功数+一审民事新收案件数)

合理区间35%-4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一审裁判被二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一审判决结案数+可上诉裁定结案数+法赔案件决定结案数)

合理区间1.69%-4.46%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生效裁判被再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生效案件数

合理区间0.114%-0.2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执行完毕率

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33.4%-45.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实际审执天数在法定审执期限内的结案数/有法定审执期限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86.01%-95.0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平均结案时间

实际审执总天数/结案数

合理区间44.93-74.96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上诉案件移送周期

上诉案件移送总天数/上诉案件数

合理区间47.37-81.33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成本指标

购买各项装备成本

购买各项装备成本

购买各项装备成本不超预算

装备询价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1-(二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生效被申诉再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结案数

合理区间87.27%-91.5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比

初审案件数/延伸执行案件数(包括初审)

合理区间1:1.55-1:1.4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1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13110024P00713210371U

项目名称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预算数

153.00

其中:财政资金

153.00

其他资金


本项目主要用于补充办案活动的各项开支,包括购买办公用品、邮寄文书材料、纳电话费、办案出差、日常设备的维修维护、购买装备等。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25%

50%

80%

100%

绩效目标

1.补充办案活动及日常办公活动的各项开支,保证办案活动及日常办公活动正常进行。

2.提高审判质效,保证各项审判质效指标都在合理区间范围内,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装备数量

购买装备数量

3套/

购买装备计划单

质量指标

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

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数/(诉前调解成功数+一审民事新收案件数)

合理区间35%-4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一审裁判被二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一审判决结案数+可上诉裁定结案数+法赔案件决定结案数)

合理区间1.69%-4.46%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生效裁判被再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撤销数)/生效案件数

合理区间0.114%-0.2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质量指标

执行完毕率

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33.4%-45.27%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实际审执天数在法定审执期限内的结案数/有法定审执期限案件结案数

合理区间86.01%-95.08%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平均结案时间

实际审执总天数/结案数

合理区间44.93-74.96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时效指标

上诉案件移送周期

上诉案件移送总天数/上诉案件数

合理区间47.37-81.33天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成本指标

购买装备成本

购买各项装备成本

购买各项装备成本不能超过预算成本

各项装备询价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1-(二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生效被申诉再审新收案件数)/一审结案数

合理区间87.27%-91.5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比

初审案件数/延伸执行案件数(包括初审)

合理区间1:1.55-1:1.41

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90百分比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2024年  预留中  小微企  业份额

项目名称

预算    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单位    资金

上年结转结余

 







89.00

89.00






89.00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本级小计







89.00

89.00






89.00

改造码头李标准化人民法庭

89.00

房屋修缮

B08010000

1

89.00

89.00

89.00






89.00

注:同一采购目录序号的物品,其单价会因配置规格不同而变动,均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涉密采购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国有资产信息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964.47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72.90万元,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无需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602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截止时间:2023-12-31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2964.47

1、房屋(平方米)

7094.33

841.28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7094.33

841.28

2、车辆(台、辆)

9

135.85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15

582.93

4、其他固定资产

3118

1404.41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3单位资金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部门预算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和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对应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运转类项目中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对应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以及经营支出和往来支出。

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预算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责任编辑:冀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