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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人民法院温馨提示:小额贷款有风险 借款、融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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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谷晓伟  发布时间:2022-03-09 16:30:19 打印 字号: | |

在日常生活中,有资金缺口的人很多,但能从银行借出款的人却很少,为了弥补缺口,不少人将贷款方转向了小额贷款公司;而不少手中有闲置资金的人因看中小额贷款公司给的高利息而融资给小额贷款公司。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其广告街头巷尾遍地都是。小额贷款公司在给人解燃眉之急或带来高息回报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

近日,冀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小额贷款引起纠纷的案件,可以说是小额贷款不慎陷入骗局的典型案例。

案件的原告为个人,被告为甲、乙两个公司,其中甲为借款人,乙为担保人。接受立案后,冀州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多种方式给二被告送开庭传票均不能送达,最后经多方努力查明:二被告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正当案件陷入僵局时,公安机关的两位同志到冀州法院通报了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并通知冀州法院将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查明的案件事实是:丙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本案原告为丙公司融资五万元,并将现金存入甲公司账户,乙公司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而甲、乙、丙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犯罪嫌疑人肖某,肖某及其实际控制的甲、乙、丙三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十几亿元,现肖某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侦查中。

本案原告原想通过融资给小额贷款公司得到高息回报,却陷入了小额贷款的骗局,最后血本无归。他的遭遇给我们带来如下警示:

 一是学会辨别小额贷款公司。一般来说,无抵押贷款、零风险、零利息,不限户籍,当天放款,条件这么宽松的,多数是骗子,因为大多数贷款公司是需要担保人的,且不可能这么容易放贷。经过批准经营小额贷款的公司,公司名称中会有“小额贷款”的字样,名称是特定的。目前小额贷款公司都没有金融牌照,而经营则要经过地方金融办批准,异地经营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大家无论是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还是融资,除了实地考察公司规模及文化外,应该先从其“外表”名称上辨别一下,或许真相就在表面。

二是远离非法集资。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三是贪小便宜吃大亏无论骗子的骗术怎样更新,其本质都是抛出比较吸引人的条件诱哄人们将钱掏出来,因此,若想不受骗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图小便宜肯定吃大亏。


 
责任编辑:冀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