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冀州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全面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
一、规范裁判文书格式。进一步健全裁判文书质量管控机制,要求各办案团队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制作样式的相关规定,确保裁判文书要素齐全、格式规范。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全院裁判文书进行随机抽查,对瑕疵裁判文书全院通报。
二、严格裁判文书纠错。借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裁判文书智能纠错软件的作用。要求所有盖章文书必须进行一文书一纠错,对纠错过程要拍照留档。
三、细化裁判文书校对。创建了《冀州法院裁判文书自查表》,该表对刑事、行政、民商事、执行等各类裁判文书中易出现的各项低级错误一一进行了列举,共列举待查项17项,覆盖了从文书名称到裁判日期的裁判文书制作全过程。裁判文书制作完成后,由书记员对照自查表认真校对。排查完毕后表格由主办法官签字,表格附卷。
四、明确裁判文书责任。严格落实裁判文书制作者的责任,贯彻“谁制作,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增强承办法官的责任心。充分发挥审判团队整体作用,有效落实文书起草、审核、签发、用印、印刷、上网公开等各环节工作职责,切实防范裁判文书“带病出门”。
五、强化裁判文书监管。院庭长要加强对裁判文书的跟踪监管核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一经发现多处瑕疵和低级错误的文书,或因裁判文书低级错误引发负面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