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研究 > 以案说法
冀州区人民法院以案说法:骗子特别多 恋爱需谨慎
分享到:
作者:李宇  发布时间:2019-07-11 15:46:19 打印 字号: | |

遇到骗子,最糟心的是什么?骗财?骗色?91年出生的小韩就遇到了这种糟心事,只是她遇到的骗子段数更高,不仅骗财,还骗色!

小韩大学毕业后在唐山工作过一段时间,期间谈过一次恋爱,后因家人希望其回身边工作,两人感情告终。小韩回到衡水后,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小自己三岁的小王。小王一开始就对小韩展开了热烈的爱情攻势,花钱也毫不手软,甜言蜜语张口就来,把小韩迷得晕头转向,可小韩陷入爱情的陷阱后,猎人小王就开始收网了。小王先是突然逼问小韩在唐山的恋爱情况,并称小韩的前男友拿着和小韩的亲密视频威胁自己,自己花十万元高价买下了视频,要求小韩偿还自己为她支付的这十万元。小韩惊慌之下深感愧疚,认为小王对自己这样好,却伤害了他,遂对小王言听计从。

为了补偿小王,小韩同意小王使用自己的支付宝花呗、借呗、各种网上贷款软件等进行贷款,并将贷款转给小王。直到半年后,小韩收到催债信息,才发觉事情不对,并告诉了家里。后经家人打听得知,小王在老家有一个五岁大的非婚生女,并和另一名女子在老家未婚同居,小韩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为了日后的征信,小韩的家人为小韩偿还了所有的已知贷款,总计十万余元。可当小韩想向小王追偿时才发现小王的“精明”之处:小王每次将小韩借贷来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时,都会隔几天并且小额转账。而小王和另一名女子同居,并未领取结婚证,其又和小韩恋爱也只是属于道德问题,不违反法律。

该案件警示各位,骗子无处不在,也不要轻易被爱情冲昏头脑,要时刻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责任编辑:李宇